字直接顶脑门上得了。
王斯聪嘿嘿一笑,叼着烟忽然话题一转:
“对了,我打算买个DOTA战队。”
“……?”
看着许鑫那疑惑的目光,大少爷耸耸肩:
“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咱们队的队名。我看中了电竞领域,想弄弄……不然今年赚的钱花不完我心里不得劲。说好了要当个不学无术的富二代来着,你老让我赚钱算咋回事?”
“……????”
这话许鑫都听傻了。
“好好的男儿当自强你不做,非得这么搞?”
“哈哈~”
坐在凉亭内的大少爷美滋滋的叼着烟,挥斥方遒:
“我都想好了,诶,就在俱乐部的入口,弄个那什么……荣誉墙。然后不都得介绍一下战队历史么?我就贴一下咱们的照片,写着初代Invictus元老……”
“那你得把老狼的照片里塞几个钢筋。”
“因为是钢筋手?哈哈哈哈哈……”
他乐,许鑫也跟着乐。
不过这件事他却没怎么放在心上。
对于游戏,许鑫信奉的一直是不高不低。
玩个单机游戏通关就行,玩个网络游戏不上不下就行。
他也没精力整个人都投入进去。
而乐了一会儿王斯聪感叹了一声:
“想结婚了啊……也生个龙凤胎,有俩可爱的宝宝……”
“那就先好好谈个恋爱呗?”
“……有道理。”
大少爷认真的点点头:
“下一段恋爱,一定好好处!”
听到这话,许鑫看了一眼大老王连帽衫里面的挂着熊猫卡通图案的T恤……
心里微微叹了口气。
大老王喜欢熊猫。
几个朋友都知道。
而他为什么喜欢熊猫,几个人也都知道。
说穿了,无非就是初恋罢了。
大老王在英国有过一个女朋友,说起来和自己嫂子只差了一个字。
嫂子叫张倩倩,而他的初恋女友叫张倩。
张倩就是个熊猫迷。
连带着把大老王也给“驯化”成了熊猫迷。
不过就和许多初恋一样,这段感情最后以失败告终。
但“喜欢熊猫”似乎成了大老王的一种习惯。
一直留到了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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