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多谢各位读者兄弟姐妹的关心。
小云飞是无伤过关的,除了每次经过那鬼地方就说“环保车会掉下水的。”之外,屁事都没。
我是左臂多处擦伤,然后摔肿了两处手臂,鼻子和额头也撞伤了点。岳母大人几处瘀伤。
虽然这不是什么值得说出来的事,但我还是决定说出来,给大家知道下这个惨痛教训是怎来的。
事情的起因就是我和老婆一家今天5月22日去广西阳朔旅游,在十里画廊遇龙河阅山阅水酒店前面决定租一辆四座的电瓶车。就是出租给游客的那种。
看见路上好多游客都在开,也没感觉有什么危险就决定去租了。
是我开的车。
说真的,我好歹也算开过小汽车,正准备考科目2的人。
但对这电瓶车我不熟悉,也没想过轻轻一踩油门就飙到四十公里的速度,然后方向盘不灵,刹车也是反人类地几乎在离合那边,而且不灵光。
结果我是一头撞到了路边一辆三轮车,然后再掉到一条不深的沟里。幸好还有安全带,不然我和我的家人都完了。
不幸中的万幸,我和我家人都没事,小家伙更是奇迹般无伤,否则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自己。
不过接下来问题来了。
车子摔到沟里,不论本身车子刹车是否正常,方向盘本身是否良好,责任全算我头上。车老板直接说都特么是我摔坏的。
开始时拉客的说得都很好听“哦,你住这酒店的,报个房号,不用押金了。”,大家都没想过,如果有意外,要赔多少。
结果一出事,人家直接堵酒店大门口了。
一开口就是一万一千块。
说是车身坏了,电瓶浸了水,然后各处损坏,还大条道理地说车子买回来是2万8。
我打电话给一个桂林的朋友,他直接告诉我,那些电瓶车是政*府明令禁止的。因为包括四座电瓶车和四人单车在内,都特么出过大事。
但那又如何?
越是风景好的地方,警察越不好使。
我打了电话给几个广西的朋友,都让我私了算了,只是同为广西口音的电话,让老板最后‘勉为其难’收了我5000块了事。
然后我撞的那辆停路边的,旁人都说是已经报废的三轮车,又宰了我2000,不然我别指望全家能出十里画廊。
加上吊车和乱七八糟的费用,一共7500。
我不想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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