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汤姆挎着布包,穿梭在街头巷尾。
冬日寒风只用半秒就驱散了他的睡意,自被从‘口袋’里拽出来后,惺忪很快融化在辱骂和稀粥里——如果足够幸运,还能在粥里发现小肉条。
半年前有段时间,他连续三天都吃上了。
为此还被人起了个称号:‘幸运汤姆’。
但乐极生悲。
后半个月,他只享受到那有些硌牙的渣滓和汤水,攒下的钱还不知被谁偷了。
“我告诉过你,不要和人讲把钱藏在哪。”同行的男孩对于汤姆这爱吹嘘的毛病实在不满,以至于老早和他分路,绝不在一个地方——他不仅爱吹嘘自己,也爱打探别人的秘密,然后当做趣闻讲给他见到的所有人。
“我知道是谁偷的。”小汤姆搓了搓鼻头,把鼻涕抹在袖口:“我过些天,趁他不注意,就偷回来。”
“你知道是谁偷的?”同行男孩可不信,嘲笑道:“你如果知道,就不会抱着那罐头哭一整晚了!”
“我没有哭!我想家人了!”
“伱根本没有家人。”
“我有一个!就在西区,她给贵人做女仆…”
“哈哈哈哈哈——”
两个人在一个路口分道,小汤姆向左,同行男孩向右。
“记得准时,我可不想哪天在门口发现你被冻硬了。”男孩提醒汤姆,今日‘霍尔特父亲’交代他们的:“用力一拉,别对着人,知道吗?等钟声响了——”
小汤姆不耐烦挥手:“我母亲教过我用这个,她在贵人家做女仆没少偷偷带给我这玩意…”
男孩撇嘴,不搭理他,扭头离开。
“…没准是他偷了我的钱。”
小汤姆往上提了提挎包,一颠一颠的朝东区去。
——分在西区是最好的,那些干净人物们乐意付钱,还不会占他们便宜:譬如一分钱却讨要两份报纸,扫了几眼又还回来,吵着要另一份。
那些先生小姐们可从不干这种事,他们有礼貌着呢。
可惜,小汤姆去不了西区。
他原本在南区干活,最近又被糊弄到东区和穷人们为伍。
“够倒霉的,汤姆先生。”他嘀咕着,迈开腿。“每日邮报!”
边走边喊。
他躲避着马车,像个灰耗子一样闷头狂奔在喝骂声中。
他对东区还算熟,首先,显然是佛里特大街。
这地方算是穷人堆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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