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当这任务落到身上后,不着调的队长还特意找来东区,登门拜访,顺便嘲笑了他一顿。
当然,也给出了身为‘过来人’的建议。
那就是:
当个大老粗。
‘如果你非要找克拉托弗家的,或花些钱,到教会找那些无比虔诚、但又无比缺钱的「恩赐之手」,我打赌,让那些人满意了,下一次还有你受的。’
而大老粗就不一样了。
阅此经卷的教士最多呸一声,吐上几口唾沫,嘟囔着‘不虔诚的’、‘只会动刀兵的野蛮人’,然后用这些甚至还没干透的、被蓝墨水糟蹋的纸擦屁股或擤鼻涕。
最终他们会得到一个蓝色的屁*和一番酣畅淋漓的‘我早就说’的辱骂与讨论。
但作为罗兰,就得清净了。
再没人会要他写这些玩意。
‘那不是我们该干的活,罗兰。’
费南德斯说。
‘墨水和羽毛并不能让邪教徒恐惧。他们之所以畏惧我们的神,可不是畏惧经卷与赞美。’
所以…
很好的惩罚。
罗兰的确半个月没能离开房子。
他苦思冥想,几乎搜罗了脑袋里能想到的每一个词,尽极赞美那素未谋面、却又永远慈悲的神。
——他想过,也许将字写大一点,再写大一点。
那每一行都大,自然要写的东西就少了。
但他又清楚这活为什么会落到自己头上——恐怕他要真交上去一卷只写着自己名字,以及一句‘万物之父棒极了’的答卷,伊妮德接下来的半个月就真不会搭理他了。所以。
只好规规矩矩的写,写自己的遭遇,写生活,写忽然对教义有了什么全新的感受,忏悔自己从前的愚昧,并怜悯那些依然处在愚昧中的羔羊…
但写着写着。
就开始跑偏了。
“我们都要感谢万物之父带来的奶与肉,面包和美酒。虽然穷人们享受不到,富人们用它洗澡——”
停。
这总感觉在暗示什么。
“我要颂念祂的名。白日高声颂念,夜晚心中默念。我要时时刻刻惦记,就像祂时时刻刻惦记地上的——就像隔壁的丈夫妻子与他们各自的情人总在情深处高喊‘万物之父啊!我来了!’”
停。
渎神。
“我要谨记教诲。虽然拎着篮子卖皮糖的婶婶告诉我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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