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话题:“叔叔。我记得你发过牢骚,说佛里特街上的人物少,穷鬼多。做梦都想到西区开一家铺子——你说过,对吧?”
老柯林斯搓着手,只朝雅姆嘿嘿一笑。
“雅姆,我还准备给你们…哦,应该说给我们,买一栋大房子。到时,白天经营铺子,太阳落山,我们就一起吃晚餐…再养几只健硕的猎犬,几只养尊处优的花猫——这样不好吗?”
雅姆扫了眼普休·柯林斯。
她看得出来,某人动心了。
这的确是个好机会。
虽然她不了解机会,生意,艺术和政治,但她了解男人。
他们需要去征服‘世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世界,而是那股心里的、无论多老都不会熄灭的火焰。
这火焰会在男人年轻时无比旺盛,然后,随着时光流逝,渐于微弱。
但只要一个机会。
它会再次如顶开壶嘴的蒸汽般带着‘也许…’这样的期盼,用嘹亮的哨音吹响那酣眠了无论多少年的灵魂。
这是男人最讨厌的地方。
这也是男人最棒的地方。
雅姆·琼斯想。
普休·柯林斯是会答应的。
但他又迫于担心,恐怕自己发愁,或有别的考量,反而变得犹豫。
雅姆·琼斯十分清楚这一点。
“也许我们可以分分工?”雅姆轻抚着罗兰的黑发:“你的叔叔干这活,我在家里做好晚餐等你们——罗兰,别再讲价。”
“我总得给你找点事干…”罗兰嘀咕:“那我就雇佣几队女仆,教你无聊时训斥她们。发现谁私藏首饰,议论你的丈夫,就把她埋在花园里。”
雅姆轻掐了罗兰,又气又笑:“我就该把你栽在花园里!”
「啊哈。」
她似乎没有‘听见’话里的‘丈夫’一词,可脸却稍稍抖了几下,表情不自然起来。
她搓了搓脖子,好像屋里或心里着了火,烧得她坐立不安。
“行行好,你们男人的事,可别再‘请教’我了!”
她很快站起来,离开沙发,往厨房去。
厨房里有水,但很难说能灭那把不靠柴而旺盛的火。
“所以…”等雅姆彻底离开,老柯林斯才忐忑开口:“你就不怕我搞砸了?”
“不会,”罗兰的回答无比真诚:“在雅姆这件事上,我已经见到了您的‘谨慎’。”
老柯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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