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托蹑手蹑脚地拨开帐帘。
他仗着自己矮小,惯常这么干了:没一点动静地钻进谁的帐篷里,偷偷拿走些零碎的玩意,然后,等到第二天,帮莱尔先生办事的时候,到城里卖了它。
他偷过毛怪的袜子,哈莉妲的戒指圈,双头姐妹的饼和一支不会走的怀表——他从不问这些东西打哪儿来。
也许是客人们落下的,也许是有人偷的。
管它呢。
安托这些年攒下不少钱,他从小就要比其他孩子聪明得多。
等攒够了五镑…
不。
也许三镑。
他就偷偷离开马戏团,找个铺子做学徒,等过上几年,用钱换个营生。
他有主意,和马戏团里的人都不一样:他不是畸形的怪物,又怎么能在这儿待一辈子?
老老实实给梅森·莱尔做仆人?
万物之父。
那花孔雀可是个吝啬鬼。
要不是他机灵,恐怕现在就和那丢了的黑皮女人一样,兜里半个子儿都没有。
‘祝他喝酒呛死。’
安托心里嘟囔,脚尖压软了毯子,把头塞进帐篷里,东瞧西看。
奇怪…
他没听见呼噜声。
照理说,毛怪每晚的呼噜声可都不小。
‘奇怪。’
熟练的窃贼身体的每一寸都是棉绒和羽毛做的,不会发出一丁点声音——虽然安托没什么做贼的天赋,可这些年下来,他至少足够了解每一个成员的休息时间。
那个黑毛怪人不会醒着。
帐篷又没什么可撬的锁头。
他闭着眼睛都能——
叽。
脚尖踩实的下一秒,他浑身汗毛都要立起来了!
有人把酒洒在了毯子上!
除了那几乎要惊醒沉睡之人的响声,彻底钻进帐篷的男孩闻见了一股浓重的血腥混着威士忌的气味——它扑面而来,往身上每一个毛孔里钻。
男孩无声地呕了一下,死死攥着帐布。
理智告诉他,现在该转过身,头也不回地离开。
可贪婪告诉他,该进去瞧瞧。
没准有人醉死在帐篷里…
马戏团里,除了波戴蓬姐妹,没人敢招惹毛怪——安托认为他可藏了不少好东西。
尤其是,他还负责看管马戏团的道具。
如果醉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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