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球,唯一被夸奖过的球员,其他球员甚至连得到他的批评都不值得。
因为法玛尔教练不喜欢甘国阳,不喜欢这个刺头,不喜欢这个总和他作对,总爱开一些低俗玩笑的黄皮肤——他觉得这些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而甘国阳也不喜欢这个总板着脸,拉长了鼻子和眼角好像章鱼哥一样的教练;
法玛尔觉得甘国阳没有纪律观念,不懂得尊重前辈,是个仗着天赋总喜欢乱出风头的毛头小子。
甘国阳则认为法玛尔行事古板不懂变通,总是喜欢以身份压人,不喜欢采纳球员们的意见,最最重要的是,不认可自己的天赋和努力。
世界上有些人便是如此,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却仿佛存在于不同的世界里。
同样是一个脑袋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可就是尿不到一个壶里面。
不仅仅教练如此,甘国阳觉得其他队友也是这样,尤其是一队的那些老队员,在他们看来资历是按照谁先进球队来排的,无论你多么的厉害,新人都要给老队员买盒饭。
甘国阳是唯一一个没有给老球员买过盒饭的。
在UCLA的大学生活远没有甘国阳想像地那么美好,甚至可能就是地狱,而这地狱中唯一的天使就是王抚西…对了还有甘国辉和陈星这两个小鬼。
只有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甘国阳才能感受到一些温暖,才会没有那么多的烦恼。
现在的他,分外怀念在旧金山,在帕罗奥图,在维京人的日子;他想念迪彭布洛克,想念威廉姆斯,想念维吉斯,想念贝尔曼。
1982年11月30号,星期二,甘国阳在上完了瑜伽课之后回到了宿舍。
他发现钱莫斯这个家伙又不在,按照这段时间和钱莫斯的相处来看,十有八九是跑到什么地方去泡妞了。
钱莫斯的父亲在洛杉矶有好几个仓库公司,是一个有钱的富商,所以钱莫斯也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女朋友几乎是一星期一换。
那天开学在宿舍和他干好事的女生,就是他来学校的第一天钓到的,竟然是UCLA篮球队的拉拉队队员。
不过除了好色爱玩之外,钱莫斯倒还是没有什么恶习,为人也还不错,特别是他很喜欢音乐,总是会买许多音乐磁带回来和甘国阳一起分享,这让甘国阳感到相当不错。
“这个家伙,又把房间弄的乱七八糟的,不知道又有哪个女孩这张床上被他糟蹋了。”甘国阳望着卡洛斯凌乱的床铺和地面,无奈的自言自语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