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球队,来到了洛杉矶,在这里,他们要面对的第一个对手,就是UCLA。
在旅馆的房间中,甘国阳和威廉姆斯一起看了活塞和掘金这场创造NBA历史全场得分记录的三加时大战,做了一回历史的见证者。
甘国阳此时依然望着窗外,透过那倒映出自己印象的玻璃,望着外面的夜景,他收回了自己的思绪。
一年多的时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UCLA经历的一切还历历在目。
明天,将是他重新回到UCLA的日子,他并不痛恨UCLA,相反他对这所传奇的学校依然保有一种向往和崇敬。
但他厌恶那些曾经忽视他,轻视他,不尊重他的人;他也同样想念三个月中遇到的一些很不错的朋友和同学,比如钱莫斯。
当然,还有同在洛杉矶的甘国辉和陈星,明天的比赛他们已经说好一定会去现场看。
“可惜,抚西不能来。”甘国阳叹了口气,他现在已经习惯王抚西在场边静静地看他的比赛,无论好与坏,她始终都在那里。
“咚咚咚……”就在甘国阳想东想西,房间里的两人陷入沉默时,一阵敲门声传来。
甘国阳走过去开门,一看,是自己的队友。
“你好,约翰,你怎么来了。”甘国阳说道。
“我想来和你商量一下明天比赛的事情,我知道,你曾经在UCLA待过…哦当然,我不是想揭开些什么,我们都知道你在那里有一段不好的回忆,但我想这些或许能帮助我们,为明天的比赛做一些准备。”进来的人个子不高,是个白人,不过他看上去一点都不像运动员,说话的方式也不像,他更像一个球队经理或者领队。
“没关系约翰,我知道你不是恶意的。呃…说实话我真的不觉得UCLA这个球队有什么可畏惧的,我是说现在的他们,曾经他们非常辉煌,可现在根据我的了解,他们和过去的差距不是一星半点儿。”
“但我们还是应该谨慎一些好,他们在去年的比赛里成绩还是不错的。”
“好吧好吧约翰,我知道你就是这个样子,那我们还是来讨论一下明白该怎么对付这头大棕熊。”UCLA的队名就是棕熊队。
于是甘国阳便开始和这位看起来严肃认真的队友讨论起明白的比赛来,这在别的球队根本就是教练应该干的事情。
但这两个同样拥有不凡篮球智商的人,总能够在赛前的讨论中总结整理出一套应对方法,常常让贝尔曼的准备工作变成重复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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