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孩各自有一个,想要把价值观与世界观糅合成“梦想”的形状,包装成礼物强迫她们接受的家庭。
面对同样的情况,拉里-埃里森做出的抉择,让两人都很是好奇。
“我从大学辍学时才21岁;把我所有的东西——牛仔裤、T恤、皮夹克、吉他——装进我的车里然后从芝加哥开车一路来到加州伯克利。
我的南加州大学梦想,完成了一小部分……加州这部分。
1960年代的伯克利是一切的中心。反战运动、言论自由运动、人权运动。对于一个散漫、自私的 20多岁的年轻人来说,这是一个完美的开始寻找人生意义的地方。为他自己、一个正义的事业和一份他热爱的工作。
1960年代生活在伯克利的每个人都反对越南战争;我也不例外。那是一个属于水瓶座的时代,但我从来没有留过长发,也没有戴过情爱珠。我学会了用吉他弹奏流行的抗议歌曲,但我从来都不是一个认真、坚定的反战抗议者。
然而,我确实找到了一个使命……我今天仍然热衷于此。
伯克利以东开车几个小时便是内华达山脉。我爱上了那些山脉,爱上了优胜美地山谷无与伦比的自然美景。
我关心荒野,我想帮助保护它。我加入了塞拉俱乐部,成为了一名环保主义者。
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春季和夏季,我大部分时间都在高山和优胜美地山谷度过,担任河流向导和攀岩教练。我喜欢那些工作……但不幸的是,它们的薪水不高。”
拉里-埃里森青年时期看起来任性,但现在回首却多少有些命中注定之感的自然保护者工作,让小如和宥真的嘴角都勾起了一抹含义各异的笑容。
年轻人,总会做一些冲动的、鲁莽的、让人提心吊胆的、双脚飘在半空中的抉择。
而这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哪怕想要成为资产千亿的富豪,也不需要从一开始,就向生活做出妥协。
“所以我还在伯克利找到了一份每周工作几天的计算机程序员的工作。
我在大学里学会了编程。我不喜欢编程,但它很有趣而且我很擅长。计算机编程给了我与解决数学问题和下棋一样的满足感……在我成为一个迷茫的青年之前,我非常喜欢这两件事。
在我生命中的这个阶段,我认为我在自我发现的旅程中取得了真正的进步。我找到了一个事业,我有几份我喜欢的工作,很有趣,并且能承担生活开销。
我对自己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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