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士皮革外衣和麻布衬里,它已经不能砸穿战士的皮肉,但那种内伤瞬间造成淤血。
几名战士的胳膊已经抬不起盾,为了士气,亦是为了避免让同伴看到颓态,他们咬紧牙关的同时,也顺利的退到了后排。
阿里克注意到了这一点,“该死,以后作战我也得加强胳膊和腿的防御。”
没有给一线的“重装步兵”装备金属的护颈护腕,罗斯人吃了一亏。
一切的悲剧当然都源自于敌人该死的标枪。
在阿里克的概念里,罗斯人和其他部族的战斗,再血腥的激战双方都鲜有互扔长矛,更不说这种样貌奇特的标枪。
他本人无法对此有什么见解,而留里克已经悟出了些东西。
几支从天而降的标枪落在了耶夫洛下令组成的“乌龟壳”不远处,它们几乎是笔直插在泥地上。
耶夫洛长舒一口气:“他们居然真的投掷标枪了,还好没有打到我们。大人,你没事吧。”
“我很好。继续警戒。”
留里克透过构成龟壳的盾牌的缝隙,清楚看清了标枪的全貌。
一种强烈的熟悉感,直接让他觉得这个世界也太疯狂了。
“Pilum?!”
留里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
“大人,你说什么?”耶夫洛紧张问。
“那个武器,是pilum,它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耶夫洛并不懂得拉丁语,更无从知晓主人说的是罗马标枪,这不妨碍他做出一番解释:“其实即便是我们芬人,作战的时候也会投掷一些标枪,我们都是用这种武器,它击中硬的东西,标枪头就会弯折。”
“我知道!它怎么会在这里?!算了,不要管它。”
留里克确实不明白,那些明显是经典形状的公元一世纪的罗马标枪,居然差点砸中九世纪的自己,难道这武器也能穿越时空?!
标枪当然没有穿越,因为它就是这些占据了黄铁矿的爱沙尼亚部落亲手制作。完全是因为他们的先祖曾与罗马军队交手,就在战争中学到了一点点东西。曾经他们也饱受罗马标枪的荼毒,而今,他们视此物为猎杀熊的不二法宝,更是部族战争中的杀敌利器。
这一带的部落,或者说是几个村庄的联合体,他们共享一个铁矿,推举实力最大的家族做首领。相比于其他部落,他们因掌控了铁矿,也就能相对奢侈的使用铁质武器,譬如标枪。
他们储备了更多的猎熊标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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