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莫得根已经告知了我们的首领。我说比勇尼(Bjioni),我身边的是我的弟弟弗洛基(Frokki)。我们说巴尔默克人,来到你的领地只为做生意。”
莫得根急忙插嘴,“大人,他们是首领的儿子们。我们的首领对与罗斯进行长久的贸易非常感兴趣!我们的比勇尼大人来了,足矣体现我们的诚意。”
这一刻留里克非常相信他们,甚至极度乐见于这些来自纳尔维克港的挪威人。双方距离非常遥远,想来现在和未来都不可能产生矛盾,双方施行合作是一种双赢。
或者说论及双方谁最有侵略性,留里克不敢奢望巴尔默克人所谓爱好和平,留里克可是深知纳尔维克是罕见的北欧面相大西洋的不冻港,只有与他们深入合作,甚至是强大后的罗斯人征服那里。那么,罗斯人就有征服冰岛格林兰,乃至发现美洲大陆的机会。
就是,那个男孩叫弗洛基,这个名字怎么那么熟悉?越是这样想,留里克越是端详那个比自己高一些的男孩。
想不到一个少年怎么也是个秃头?究竟是天生的,还是他们兄弟喜欢?
这少年的脑门还有一些棕色的痕迹,这就是纹身吧?可是总有些奇怪。
留里克的凝视引得少年弗洛基的愤怒,“你在挑衅吗?罗斯人,我要和你打一架,让你尝尝我的厉害。”
“打架?”留里克拧拧鼻子,“我倒是挺注意你额头的纹身。”
“你觉得我的额头很漂亮?”少年似乎鼓着一口气,“你不是在嘲讽我的吧。”
“无所谓,人人都能选择自己喜欢的纹身,就是你的纹身像是一只鸟儿。”
“你居然看出了这个!”少年挺直胸膛,“这是与生俱来的,奥丁在我的额头上纹了一只渡鸦。我们的祭司说,渡鸦飞到了遥远的海里的未知世界,我也会征服很遥远的地方,成为部族的新领地。我就是拉文弗洛基!”
“哦?看来奥丁也给你祝福了。不过我是奥丁的子嗣,我们罗斯人得到神的庇护。那就打一架,用我们的方式看看谁是被神宠爱的战士。”
留里克正想舒展一下筋骨,本来他打架就不虚任何体态相仿者。何况现在他有了新理由,即是向在场的人们证明奥丁更宠爱他留里克。
但是打斗的结果很快有了结束。
留里克已经是罗斯公国的至尊,民众需要一个机智的公爵,更需要一个战斗高手。
至于巴尔默克人,男孩子间的游戏就是打斗,打完架大家就算好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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