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后得到理性的决议,为了未来会更好,他们决议积极集结。
如此,菲斯克高高兴兴结束会议,他甚至去了一趟哈弗勒斯的家中,拜访其家人们。
被如此重点关注,哈弗勒斯果不其然被委以重任。因为进军的人变多了,需要很好的后勤保障,这位哈弗勒斯正要作为押运人之一。
菲斯克回到了军营,带着霸气召集大军集合。
战士们骑着马聚在一起,当听到“向银堡进军”的命令后全体欢呼。
五百罗斯军加入一千名韦克舍同盟军,此一千五百人就能拿下银堡?
听闻那个定居点有围墙,强攻它现在的罗斯军并非有绝对优势。
这种时刻就显得出罗斯的战略地图优势。
菲斯克的确不懂约塔兰的地理构造和水文资料,但懂得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南端的海岸线走向。只要顺流南下即可抵达银堡,那么划船入海漂到伯恩霍尔姆岛就不是难事,甚至途中还能遇到四处出击的御用海盗斯普优特一伙儿。
就算自己拿不下银堡,就近喊上斯普优特一起干,岂有不成功的道理?
那些村庄以事实证明自己的效率,一千名军队在第二天就完成集结,他们打出了罗斯人的旗号,大规模在自己的矛上捆扎缝好的小旗。他们的口号也很清奇,即“向逃到银堡的骗子报仇”。
同盟军需要一个首领,那位最先宣布出兵支持的村庄首领格里弗斯,其人被指认为指挥官。此事也是被众村庄支持的,毕竟是此人最先开口,也自然要肩负责任。但所有村庄首领都参与其中,那些臣服的商人们也紧紧跟着哈弗勒斯。
各方势力通过亲自参与的方式证明自己的服从,也拿出最好的船只构成船队在河流漂行。
岸上是骑兵推进,河上是船队漂移,两支队伍构成快速突进部队,前往银堡必然只是短时间旅行。
所以,那些逃走的人皆走水路,他们担心被追杀真是时刻不敢停留。庞杂的队伍一度堵塞河道,多亏了进入一片湖泊才让繁杂队伍变得规整。
他们在湖岸上留下了宿营的大量痕迹,触摸篝火的碳灰,灰烬早就凉了。菲斯克不奢望自己能轻易追击到他们,现在轮到罗斯军在此扎营。
且说逃亡者,最快的人仅用两昼一夜就逃至银堡。
银堡仍是丹麦人的控制区,它是商人之城,也进行诸如食盐和羊毛的生产作业。丧失了哥特兰岛市场和伯恩霍尔姆市场,他们就向西兰岛和内陆韦克舍输送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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