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长觉得
这是个体面的男人,即便衣着是朴素的,精神上是一位真正的战士。
“那就跟我走吧。”
再无拖沓,见面随之既然。
遂在奥拉芬看来,罗斯王与他的女人穿着华丽整洁,在昏暗的油灯下国王的金冠依旧璀璨。他们是盘腿而坐的,彼此的会面形式也基于着北方传统。
罗斯王并没有展现傲慢一面,对自己这位使者礼数很周到。
“且慢,这哪是给予我的礼数?!如果我不是普斯科夫人,一切不止于此。”
奥拉芬很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在这里时刻代表着的就是整个普斯科夫。在里加,他已经见识到了罗斯军的赫赫武威,也知道到访的大军仅是罗斯军的一部分,更知道这支大军携讨伐斯摩棱斯克大胜而来。
他们征服了斯摩棱斯克!普斯科夫人不聋不瞎,所有人都知道那是一个南方大势力,就被罗斯军儿戏一般的征服了。
再亲眼看到了罗斯王对于臣服的里加与拉脱维亚的善待政策,奥拉芬很清楚自己该怎么办,也知道自己的老大高尔会怎么办——识时务者为俊杰,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臣服。
于是,奥拉芬面对罗斯王单膝跪地,右手扶着胸膛,脑袋深深勾下。
这是北欧通行的战士礼节,是下级战士向首领表忠心的大礼,它胜过千言万语。
“不必大礼,本王赐你坐下,你可以与我面对面交谈。”留里克心情顿时大爽。
“遵命。”这
时候,奥拉芬才真正坐好。
“你叫什么名字,你……可有一些伟大绰号?”留里克微微探头开口便问。
“是。我是奥拉芬·纳特弗雷(Oven·Nattfure)。”
“哦?你的绰号是夜行者?这么说,你有像是猫头鹰一般敏锐的夜间视力?”
“也许比不上猫头鹰,但强于一般人。”
奥拉芬并非自吹自擂,一个人的绰号诨名一般不是自己取的,它皆来自同伴们的说法,是对一个人某些行为的可观描述。
奥拉芬由此绰号,自然说明这个男人是很罕见的敢走夜路的狠人!
留里克饶有兴致得问道:“所以,我猜……你这个人很喜欢吃海豹的肝?或是鱼肝?”
奥拉芬猛抬头:“伟大的罗斯王竟然知道这个?”
“我猜的,看来我猜对了。不过,海豹的肝脏确实好吃,即便它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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