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且这样的全套甲胄足够装备一个旗队。
卡姆涅穿着甲胄首先得到了自己人的高度认可,那么就该组织部下穿着它在都城招摇过市,尤其是给总督小科努松炫耀一番。
“兄弟们!”
他一身怒吼:“组织你们手里最强壮的人!他们的打铁工作暂停!各组合计给我上交一百人,组织起百人队。明日穿上我们的甲胄,带上我们打造的剑,扛着我们的旗帜,去总督府门口炫耀。”
“联合体”自去年秋收开始就得令开始积极备战,到现在的五月初已经备战了八个月。
众多铁匠在为国王打造军械甲胄从来不是秘密,新罗斯堡大量民众就靠着“战时特需”提供武器原材料而持续发财。
恰是因为“联合体”的工作很杂,以至于他们全力制甲衣的工作被民众忽略掉了。
制造甲衣嘛,根本不是稀奇事。都什么时代了,哪里像是过去那般,战士跳船突袭要赤膊上阵,那种是匪徒海盗行为,如今的罗斯军可丢不起这人,要打仗,就全副武装碾压敌手。
都城百姓主要以北方移民为主,过去的他们在波罗的海纵横自诩见多识广,然而这天上午,一直奇怪的军队居然浩浩荡荡从城东南角的“联合体”走出。
“那是什么?铁锭在移动?!”
“愚蠢啊。那是一群战士。”
“难道大王的军队已经到了?不像啊。这支军队怎么回事,何时进城的?”
……
这是卡姆涅为罗斯制造的最强战甲,是对两年前打造板甲的大提升。
他与蓝狐详谈过,这番知晓了披着整体板甲在法兰克世界奋战的常备军步兵第一旗队的极端表演,他对重甲旗队的胜利
心里有数,对蓝狐提到的一些改进建议虚心接受。
譬如,蓝狐提到了战士虽是重甲,聪明的法兰克战士发现了防御薄弱处——脖子。
新的甲胄补足了这方面的缺憾,卡姆涅估计有这样甲胄就不会有战士死于偷袭了。
有如此甲胄难道还要背着圆盾吗?木盾是罗斯军的标配,乃至成为一种光荣象征物。
这些重甲战士将之背在身上,一个个的武装带上悬挂佩剑,另有手斧与匕首。
他们的脸庞都被巨大的护颈遮掩,由卡姆涅带队,带着兄弟们排成整齐的两列纵队向着丰收广场走去。
一路上他们极为吸睛,围观的人们对着闻所未闻之军品头论足指指点点,没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