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鹿列为一般的可猎捕大兽,由于频繁捕猎活动,生活空间附近这种动物已经绝迹。但这并非罗斯一族之祸,整个瑞典系的部族均以灭绝了自身环境的驯鹿,在环梅拉伦湖地区驯鹿早已灭绝。
罗斯掌握的史料虽然粗糙,可知部族是在已故大祭司约莫六岁左右完成的北迁,推算出是在公元760年左右
完全迁入罗斯堡峡湾。
他们的到来直接引得当地自由的养鹿人氏族崩溃。
时过境迁,如今恰恰是罗斯王成为所有养鹿人的庇佑者。
大量的老罗斯人以及其后裔对于养鹿的知识知之甚少,哪怕是将缴获的鹿作为战利品分下去,至今也只有少部分罗斯家庭仍在养鹿,其规模也不大。
养鹿人以鹿为生,他们的任务是为王室繁衍鹿群,定期宰杀一批供应都城肉食,所得收益归为国库,相应的皮革制品全部送入国营机构处理。
看似养鹿人没得到实汇,仿佛证明了他们就是无偿劳动之奴隶的本质。
实则不然,那些在冰原上散落的鹿角,就是各氏族搜罗的对象。
驯鹿一般就在不知不觉中自然脱落了角,鹿主人想要在茫茫冰原找到一个灰黑色的东西实在不宜,它毕竟就像是枯枝,杵在雪地中难以被人于远处察觉。
除非,沿着大型鹿群经过的区域搜寻。
养鹿人驱赶着鹿群年复一年做着冬季放牧,驯鹿也在秋冬集结完成脱角。
九月份正是驯鹿繁殖期,雄鹿的巨型鹿角是力量的证明,它们为了争夺配偶权相会对撞,这个过程中就有大量鹿角被撞断,由于不是自然脱落,断角之鹿也只好在一脸血色中灰溜溜离开。
雌鹿倾慕于胜利者,然繁殖期一过,无论雌鹿雄鹿都对异性失去兴趣,有的就是聚在一起啃草,以抱团的方式抵抗自然威胁。当然被掌
控的庞大鹿群已经被驯化了,人类成为更强大的主宰者,与人类混在一起对种群的繁衍很有利。
一旦到了时间,雄鹿对雌鹿失去兴趣,它们骄傲的巨型鹿角便自然脱落。
属于王室的鹿群绝大部分就在环拉多加湖活动,其大营地就在都城附近,该种群数量超过了六万头,且仍在快速增值中。
管理该地鹿群的有多达五十个养鹿人氏族,每一个氏族基本以女性老太太为核心,靠着血缘维持着少则二十多则五十的大家庭。
就像被人类有意识集中控制的驯鹿,鹿群的增值达到了全所未有之高速,人口变化也是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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