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
如此,兰斯地方可以继续落实他们建立人间天国的梦想,作为交换,教士们必须为法兰克君主的合法性背书。
成为法兰克王,就必须在兰斯加冕。要成为罗马皇帝,就需要教宗于罗马为之加冕。
固然巴黎是墨洛温王朝的开创者克洛维定下的「永远的都城」,在加洛林时代,巴黎已经赏赐给贵族。加洛林贵族在帝国境内设立了多个都城与行宫,以至于再没有一座城市是绝对都城。
如此混乱下,兰斯因其地位始终稳固,它成为极为神圣之地。
阿洛维斯对兰斯充满敬畏,非常担心自己真的把罗斯骑兵引到兰斯,哪怕无法攻破破坏,瞧瞧这群骑兵的破坏力,怕是人口众多的城外村庄,可是要处处发生惨剧了。
到底有没有「最后的审判」?也许是有的,只是那些事情都是死后的了。
阿洛维斯也担心活着的时候世人对自己的评价。
曾经效忠皇帝洛泰尔,奉命看管被囚禁的老皇帝,如今又效忠吉斯拉公主。
他觉得自己就是加洛林王室豢养的一条狗,哪怕是狗子也有自己的想法。他不希望罗斯人是在自己的引导下,对着纯粹的信仰之都穷追猛打。
所以越是声称兰斯伟大又神圣,就如同拿着一块烤熟的滋滋冒油的肥肉在野兽面前晃悠。
阿洛维斯明白,罗斯人的秃头将军需要自己
提供有关继续作战的建议。
他想了一番,赶紧有意识的做出辩解:「兰斯城防备非常严密,哪怕当地没有驻军,周围也是很多大贵族的封地。仅靠你现在的兵力,难道战马还能飞跃如小山高的城墙吗?」
「啊?兰斯的石墙特别高大?」菲斯克有些不敢相信。
「对。罗斯王可以暴力砸毁梅茨的石墙,绝对无法砸毁兰斯的墙。再说,那里可是宽广的平原,如果我们在当地逗留太久,附近的军队就会蜂拥而至。」
「哦?我可不认为大王的投石机无法砸毁那该死的墙。」菲斯克不屑嘟囔道。
见自己的描述适得其反,生怕秃头将军对兰斯起兴趣,阿洛维斯赶紧转移话题:「朋友。我们可是被勃艮第人偷袭的。难道,你不应该去复仇么?」
「去反杀勃艮第人?嗬,现在再折返回去还有意义么?」菲斯克摇摇头,「依我看,敌人主力既然打算进入凡尔登,罗斯王的大军自会将之全面消灭。光荣是罗斯王的,我们兄弟自有别的光荣。再说,我们现在不是已经抵达兰斯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