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时,天色已经有些暗淡,黄昏将近,村子里都飘起袅袅炊烟,并传来米饭的清香。
“好香的饭菜,似乎有红烧肉的味道,还有香菇青菜。”顾修云顿感胃口大开,连忙加快脚步,向前走去。
村子里的红烧肉,味道远比宥宁城兽肉美味,因为有各种佐料,烧出来的肉块肥而不腻,香脆爽口。
而宥宁城的兽肉,除了炖煮就是煎烤,没有任何特色。
毕竟城中物资缺乏,能填饱肚子就已经很不错,奢望有多精美的食物,那是做梦。
当晚,一则消息轰动整个村庄,曾出手医治村中病妇的上仙再度驾临,还在农户家吃饭。
很多村民闻风赶至,纷纷献上美酒美食,祈求上仙出手,医治他们家中的亲人。
这些农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常年辛劳,身上怎么会不带些伤痛?
若是其他上仙,他们当然不敢开口,生怕惹恼了对方,反遭杀身之祸。
毕竟以修行者的身份,出手屠戮几个村民,也不会引起无痕宗关注。但顾修云曾救过中年村妇,村民们都知晓他的仁善,才急着涌来,开口相求。
“人倒是不少,你们都是来求我医治的?”瞧着外面挤挤压压的村民,顾修云淡声一笑。
医治疾病,对他来说消耗不了几分灵力,但身为上仙,也不能随意答应,否则便坏了规矩。
“小人家中独子,常年身虚体弱,咳嗽不止,还请上仙出手相救!”一名壮硕的村民跪下。
其他村民见状,也连忙哀呼,并下跪祈求。
“让贫道出手,要付出代价,”顾修云淡笑一声,“当然,我不在乎你们的钱财,只是需要些美酒,谁能让我满意,便给他医治。”
“美酒……”村民们彼此望了一眼,纷纷回去拿酒坛。
这里的村民,似乎都有埋酒的习俗,很快,一个个酒坛堆放在顾修云身前。
酒坛封盖打开,飘出浓厚的香味。
“好酒,”顾修云深吸一口气,眼中尽是迷醉,随即他抓起酒坛,大口吞饮起来,“这坛酒封存了大概十年,可惜,酒糟太多,坏了味道。”
话虽如此,顾修云还是将酒水饮尽。
早在前世,他就是个嗜酒如命之人,天命族的诅咒,仿佛一柄刀刃悬于头顶,再加上种种算计,让顾修云心中无比烦忧,唯有醉酒之后,才能忘了那些烦恼。
所以顾修云喜爱美酒,只是随着修为越来越高,酒水的麻痹效果也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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