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认识的人脉,就很难收购到足够的皮毛。
诺德人喜欢跟熟人打交道,当然不熟也没关系,只要能喝酒,放得开面子,就能在酒馆里和诺德人交上朋友。
肖恩并不擅长喝酒,好在肖恩也不在乎这些,他只是需要这个身份作为掩护而已。
到了第六天的时候,火车终于抵达了铁路最北端的终点站——诺瑞姆。
这里是诺德领最大的一座城市,常驻人口超过十万人,在地广人稀的诺德,已经是非常繁华的所在了。
有商馆、有医院、有书店,甚至还有一家大型剧院,每天上演本地特色剧目。
肖恩在这里待了一整天,稍微恢复了一下旅途带来的疲惫,顺便大吃了一顿,但他并没有选择留下,诺瑞姆虽然比不上剑堡、布兰等大城市,但还是太过繁华了,这里还不够偏远,还不足以让他感到离群索居的安全感,火车能够抵达的地方,王国的密探就能够抵达,有着交通的便利,自然就有暴露身份的风险。
坐在旅馆的床上,他对着地图纠结了良久,继续往北的话人类的城镇村庄已经不多了,他当然不可能真的离群索居,所以必须在那些相隔极为遥远的城镇中挑选一个地方落脚。
诺瑞姆往北两百里格有个叫诺格福森的城镇,再往北是一个叫艾洛尔的小镇子,再往北则是一片白茫茫的,在相隔极为遥远的北海的岸边,有一个叫艾斯的小渔村。
肖恩不确定自己应该在哪里停下来,纠结良久他决定先上路再说,或许到了地方答案自然就有了。
不过接下来他就只能乘坐马车了。
此时时间已经进入深秋,北方的寒冷初露端倪,肖恩十分庆幸自己买了这件毛皮大衣,在霍顿港的时候还感觉颇为闷热,但是现在却成了救命御寒的佳品。
出发之前必然需要补给,肖恩在诺瑞姆的野味商店买了20磅的熏鹿肉,两罐野猪油,一整条硬面包,十几个苹果,两罐蜂蜜酒和一瓶烈酒,一副海獭皮的帽子,一把猎刀,顺便补充了大量的左轮手枪的定装子弹,这玩意在这个时代属于高科技产品,他不认为继续往北还能买得到。
然后便上了驿站马车。
赶车的是一个裹着熊皮袄的老头,花白的胡子让他看起来好像圣诞老人,皮袄的顶部连着半个熊脸,老人很有娱乐精神的将熊脸套在脑袋上,既能御寒又带着几分狂野的装饰效果。
和肖恩同车的还有另外两个皮毛商人,一个商栈的伙计,以及一个从诺瑞姆买完物资回家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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