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自然顺手就想帮一把。
她稍加推演,就明白根源出处。
这个小哥哥也是命中带衰。
原本他抓到了追捕已久的歹徒,是件大喜事,局里的朋友给他拉去庆功。
这中途自然免不了喝了点酒,他酒量一般,回去的时候,脑子有些浑浑噩噩的。
加上身上不太舒服,他想早点回家躺着,于是选了近路。
而那条小路,乌漆麻黑的,平时就有不少偷鸡摸狗的小混混,他好巧不巧的碰上了场斗殴,作为警察的他,自然不会坐视不理。
他义无反顾的拉架去了,但双方械斗的混混,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越是有人劝,他们反而越吵吵,甚至打出真火。
因此,他非但没劝住架,相反还被他们带的利器,伤到了心脏。
那些混混见要闹出人命,当下慌不择路的跑了,没人给打救护车。
而他的手机在争斗中被挤掉,摔得开不了机。
回又回不去,救又没人救,就这样才立下三等功的人民警察,由于见义勇为,最后死在小巷道里。
等第二天路过的人发现,人身体都已经僵了。
这一切都是因为他走了近路,如果没走,那些混混平时都吵闹习惯了,不会真闹出人命。
这就是所谓的横祸,毫无征兆的落在自己头上。
“好,我记住了。”
林俊晟不太明白这个小朋友为什么要这么说。
自己抓歹徒,人都要累瘫了,哪还有心情去喝什么酒,走小路倒是有可能,毕竟从小路横穿过去,他能省掉不少时间。
他平时上班来不及的时候,就经常会绕近道。
可大晚上的,小路黑灯瞎火的,他从小就很怕黑,长大后也没攻克这个难题,平时他都努力的伪装,生怕被手下看出来笑话自己。
结合这些,他会做小孩口中事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但之所以还点头,无外乎是因为之前见识这位的诡异,心底下意识的对人保持着敬畏。
林俊晟一路小跑回去,等要上车的时候,他没来由的转头,就看到小娃娃身走过来个青年。
即便隔得有点远,也不难看出来对方是个帅哥。
小姑娘似乎跟人很亲昵,被人一手牵着,慢悠悠的朝着警车的反方向走。
“林队,你在看什么呀,快回去啦!”
这时候,车里传来催促,林俊晟不得不收回视线,转身上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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