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振华是认得来人的,也许该说任何一个在邓宅做工的人都认得她,毕竟来人可是邓家唯一的一位小姐。
少女用一件金质发环将满头乌发束了一个马尾,些许碎发因长度不够未被束起,最是自然不过的发型。
她身着收腰红色骑马装,一身衣物料子上乘、做工精致、明艳张扬,此时此刻却也只能沦为陪衬。她本就生得雪肤花貌,这一身红艳艳的衣物更是衬得她肤色白里透红,真真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她双眸明亮,神态自然大方,与那些一与外人对视就或胆怯、或羞恼、或故作遮掩的小姐们截然不同。
这并不是陆振华第一次见到她。
她也不是他所见过的女子里面最漂亮的一个。他为了混口饭吃曾在歌舞厅中打过工,里面形形j□j的女子,他见过无数,但从没有哪一个女子能让他如此在意。
这真的很奇怪,他理智上明知她不是最漂亮的那类女子,却又忍不住在心底将她奉为第一。
当陆振华再次将视线投向地面上时,他写错了的那个字旁边,多出了一个绝非出自他手的字。
或许在许多古板顽固的老书生眼里,这种字体绝不会属于一个女子,女子也写不出来这样的字体。但这的的确确是少女写出来的。她所写的字绝并不是那等婉约秀丽的女子字体,她的字清逸俊秀,内中却自有一番刚劲风骨,锋芒深藏,乍一看就觉一股自在之感,写意风/流。
乔安并没有选择模仿邓小姐本身的笔迹,写一个字而已,她下意识地用了自己的真实笔迹。唯有用自己的笔迹写字,才会油然而生一种畅快,即使她只是写了一个字,一个字。
“多谢小姐。”陆振华就着少女写出来的字临摹了几遍后,他将手中的树枝扔到一边,站起身,“小姐准备骑马?”
乔安点了点头。她指着一匹黑马,“就那匹马吧。”
陆振华微皱起眉头,然后缓缓摇头,“这马性子太烈了,不适合小姐。”
乔安轻笑出声,“不试试怎么知道?”
陆振华无奈,他走到黑马身前,解开缰绳,把它牵到少女面前。其实他在心底里,已经做好了在她上马后再将她从马背上解救下来的准备。他这样想时,竟忽略了自己有可能被马踢断一根肋骨,或者被踩断一条腿的可能。
少女接过缰绳,黑马打了个响鼻,似有些不耐。她亲昵地抚上它的脖颈,不一会儿,这马就像是被主人顺了毛的猫一样变得乖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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