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仙芝、黄巢从山东转寇河南,祸水西迁,直接威胁到了东都洛阳。长安震怖,急忙调兵遣将,组成一道坚固的防线,保卫洛阳及长安。
而王仙芝和黄巢则在一次又一次地侥幸逃亡中,积累了宝贵的斗争经验,并且将在未来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王仙芝攻打郑州,未能得手。于是群盗化整为零,蚁聚河南,烧杀劫掠,以至于“生人几尽”。
王黄之祸,甚于蝗虫。蝗虫过处,庄稼颗粒无收;王黄草贼过处,活人全无。这也是我始终不愿将其称为“起义军”的原因,真不明白他们的“义”到底体现在哪儿。不过很多人习惯把一切与朝廷作对的暴动称之为“农民起义”,故而也将这次民变称为“王仙芝、黄巢起义”。
对历史,我们应当保持敬畏之心。实事求是,就是对历史的最大敬畏。盲目从众,人云亦云,不是一个正确的态度。
所以,我坚持把唐末的这次暴动称为“民变”,客观公正,就像把桂州的那次兵变称为“庞勋之乱”或“庞勋兵变”而非“庞勋起义”。前文和后文中为了记叙方便或者手滑,可能也会称之为“起义军”,但这绝不代表我对他们的肯定。
各路官军严阵以待,严防死守,但收效甚微。
一来是贼军飘忽不定,四散劫掠,见到朝廷军队就一哄而散,不与官军打团;二来是即便官军捕捉到王仙芝主力,王仙芝也会“破财消灾”,把劫掠来的战利品丢弃在道路两旁,朝廷军队便会争相抢夺财物,贼军趁机溜走。
不得不说,王仙芝、黄巢成长迅速,把唐末各藩镇兵的弱点拿捏得很到位。诈降缓兵、破财消灾……这些小伎俩更是玩儿得炉火纯青。
王仙芝、黄巢在河南、安徽、湖北一带流窜,以打砸抢烧为主要战略目标,干一票就走,就像之前和之后的所有农民起义一样,带有浓重的游击战色彩。
在古往今来的农民起义中,王仙芝黄巢的运气显然是最好的。因为在他们搂草打兔子的时候,着实打到了两只肥兔子——汝州刺史王镣、蕲州刺史裴偓。
在与朝廷的武装斗争中,“执刺史”、“杀刺史”只能算作是小插曲,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这两只兔子肥就肥在人际关系上:汝州刺史王镣,是当朝宰相王铎的堂弟;蕲州刺史裴偓则是王铎的学生,裴偓进士及第那年的主考官是王铎,师生关系甚铁。
活捉他俩,尤其是王镣,就等于握住了宰相王铎的命根子。
如果这两位能够顾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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