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锅”行动】
同光四年(926)正月十一日,宦官马彦珪回洛阳复命,李存勖随即下诏公布郭崇韬的“罪状”,并下令诛杀他留在后方的儿子。郭崇韬一共有五个儿子,郭廷信、郭廷诲随他同死蜀中,郭廷说被杀于洛阳,郭廷让被杀于魏州,郭廷议被杀于太原,家产被没收充公。郭廷诲、郭廷让各有一个儿子,在亲戚的全力营救下得以保全,被郭崇韬的妻子携养于太原,一代功臣总算留下了一支血脉,没有断子绝孙。
郭崇韬忠勤尽节,草昧艰难,扶唐灭梁,又平巴蜀,功不可没,死讯传开之后,天下之人无不为之鸣冤叫屈,不仅是中原人,连被他征服的蜀人、外国友人都认为他死得冤枉,“夷夏冤之”。
后世史学家指责他在进入成都之后,“诸子骄纵不法”,大肆收受贿赂,每日运送珍宝财货的车辆络绎不绝,家中金银财宝堆积如山,最后被抄家的时候,这些财宝的泥封甚至都没有干透(籍没之日,泥封尚湿)。意思是说郭崇韬晚节不保,在蜀地迅速地腐化堕落,给人留下陷害他的把柄。
这种说法非常片面。
首先,随郭崇韬一同入蜀的,只有两个儿子,郭廷信、郭廷诲,即所谓的“诸子”。
其次,我们反复强调的,过于郭崇韬收受贿赂的解释。连李继岌都相信郭崇韬是在为国守财,稳定蜀地的降将降臣,是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就能合理解释为什么等到抄家的时候,“泥封尚湿”,甭管“贪污”、“受贿”了多少钱,郭崇韬自始至终没动过一分钱,原封不动地放在那里。
最后,从郭崇韬进入成都,到他被杀,只有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如果绝大多数都是“泥封尚湿”状态的话,那么就有另一种细思极恐的情况了——栽赃陷害。在抄家之前,有人将这批财宝紧急运往郭崇韬府宅,增加“赃款”的数额。
其实关于郭崇韬被杀的表象,我们已经在前文梳理归纳过了,无非就是得罪了几乎所有人,而他的政治盟友——如孟知祥,在得知皇上动了杀心的时候,也只能是尽量延缓这种想法,劝李存勖不要在蜀地杀人,请求把郭崇韬押回洛阳再说;而在得知刘皇后出教令杀郭崇韬时,也只能是仰天长叹。
当然,孟知祥能这样做,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他明白,自己在李存勖面前还能有所抗争,而在宦官、戏子、皇后面前,只能是蚍蜉撼树、螳臂当车。
史书说郭崇韬树敌太多,对立面太广,“内则伶官巷伯,怒目切齿;外则就僚宿将,戟手痛心”,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