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进出货渠道,赚取巨额利润。
日本不像大陆秦国,齐国人基本上可以通行无阻地行走于内陆腹地,按照通商条约的规定,外国人(主要指齐国人)在通商口岸以外的交易概不允许,这就使得大部分日本商品的交易是通过日本的买办商人来完成。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外国商人一般会通过预付巨额资金的方式,委托买办商人从产地直接收购,以绕过太多的交易环节,达到节省交易成本的目的。吉田屋的主人吉田幸兵卫就是此间最大的一个居间买办商人,凭借其父子两人数十年建立起的商业网络渠道,将生丝源源不断地运到大阪,然后交付给齐国商人,赚取两头差价,积累起巨万身家。
今日前来东方联合银行,吉田幸兵卫带来了三箱金银,价值一百多贯白银(约375公斤,合1.2万两)。除了部分钱款要在银行换取汇票,用于支付给合作的齐国进口商人货款外--没错,吉田屋除了做生丝出口贸易外,还兼做各类齐国进口商品的贸易代理,大部分皆为近几个月赚取的利润,存入这家齐国开办的银行,以确保自己的资金安全。
其实,大坂开港之前,日本就有大量的货币兑换商(高利贷商人),经营货币的存储和放贷业务,许多手头有闲置资金的商人和地方藩国大名会委托这些“经营有方”的商人代为放贷,获取些许资金收益。不过,待齐国人涌进来后,相继设立了数家银行,以资金雄厚,加上其更为专业和更为多元化的服务方式,逐步获得了不少日本商人的青睐,抢夺了不少货币兑换商的客户。
而那些前来大阪的齐国商人在与日本当地买办商人做生意时,也会积极要求合作方在齐国的银行开具户头,存入现金,然后通过银行开具的汇票进行商品交易,而不是像日本国内传统模式使用巨额现金。
经过数十年的习惯养成,不仅众多买办商人接受了这种交易方式,纷纷将大量现金存入齐国开办的银行,就连一些米商、布商、行商也随之效仿之,使得几家齐国银行的业务顿时扩大了十余倍,不仅牢牢地站稳了脚跟,还大有取代地方货币兑换商的趋势,一度引得三井越后屋等货币商人的疑忌和恐慌。
这个时期,日本的货币制度分为:金、银、铜(铜钱)三种。黄金单位为“两”“分”“朱”,一朱金四枚=一分金,一分金四枚=一两金(一两金就是后世日剧中经常看到的一枚小判)。
银的单位为贯、タ、分。跟金子用一枚衡量不同,银子用重量衡量。银10分=1タ(3.75g),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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