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狗都不如。
估计制定嫡长子继承制的周公,见到史思明这样都要给他跪下了。
一个胡人,居然把汉人礼法遵循到这个地步,也当真是不容易啊!
他们也只是把庶子当外人而已,史思明居然已经把庶子当狗了,这要怎么形容呢?
只能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吧。
在场的史思明手下都在心中如此感叹。
岑参却是想起方重勇说过的一句话,叫做“选择比努力重要”。这句话的意思是:选择错了,无论多努力也是徒劳。
然而此刻岑参却是觉得,方重勇还少说了一句,那便是“投胎才是最重要的”。
万一投胎没投好,不管是选择还是努力,都不再重要了。
史朝义愤然离去,但是无人关注他高兴还是不高兴。
生活嘛,不就是这样咯。
高兴是要过,不高兴也是要过。
更关键的是,基本上没人在乎一条鱼腩高兴还是不高兴。
史思明的宴会倒是宾主尽欢,在场众人都是互相吹捧了一番,这帮人还自吹自擂的说他们对于长安朝廷,是多么的忠心耿耿。
岑参在一场宴会里面,听了比十年累计都还要多的谎言。
宴会在热烈的氛围中结束,如果不是方重勇事前叮嘱史思明狼子野心不可不防,岑参简直以为幽州藩镇这边都是国家的忠臣良将了。
跟着史思明和平冽等人来到府衙后面的书房,落座之后,史思明这才从书柜里拿出一叠纸,对岑参请教道:“岑先生,听闻你诗文满天下,能不能点评一下鄙人的诗作呀。”
看他的表情不似作伪,包括平冽和耿仁智在内的亲信都是大吃一惊!
大哥,你是不识字的啊!怎么不识字还写起诗文来了呢?
再说你也不会写字啊!
很显然,这一叠诗,史思明从前压根就没有拿出来过。
但怎么说呢,史思明确实不识字,更不会写,但是他会说呀!
史思明认为,既然会说话,我把诗句说出来,再命人写下来不就好咯?为什么还要我会认字写字呢?
该说不说,这种想法也有点道理。
因为史思明虽然不会写汉字(其他文字也不会),但是他精通六门外语,听与说都熟练无比。
那是真正的外语啊,不是在女人肚皮上学的那种外语。
史思明就是不会写字不会认字,但说话贼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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