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务实之所以自认为他在兵部一阵捣鼓之后,经世实学改革便已经进入到了新的阶段,也是有原因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随着京营被分为禁卫军和生产建设兵团,五军都督府的性质出现了变化,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连朱元璋定下的“军籍”制度都被他悄悄动摇了。
众所周知,大明军民分籍。所谓军民分籍,就是把老百姓分为两种。一种是“军”:每家世世代代要有一个人当兵或军官。另一种是“民”:世世代代均免除兵役,除非是自愿投军的。
朝廷的户籍因此也有两套,一套是军户,一套是民户。
这是来元璋所手创的奇特制度,总的来说综合了汉的屯田、唐的府兵,与宋的尺籍。朱元璋本人很以此种军民分籍自豪。他说:“朕养兵百万,不费国家一钱。”
朱元璋早在占有和州之时,就开始试行军士屯田:拿下了南京及其外围以后,更是十分注意于此。他的军队,从不缺乏粮饷,因此才能做到对人民秋毫无犯,到哪里都受欢迎。
洪武元年,天下事已经大定,他开始考虑如何于胜利以后,安顿庞大数量的军官与兵士。
裁减,编遣,复员,都不是好办法。
裁谁?不裁谁?编谁?遣谁?复员,复到哪里去?复到农村,农村吃不消;“退伍军人”无田,无牛,无农具,无种子,也复不进农村!真要去了,那全都是地方上的不稳定因素。
于是,朱元璋想出了这个军民分籍的办法,不仅安顿了兵士,酬庸了军官,而且替他自己与他的子孙保存了庞大的军事力量,也就是替大明帝国维持了长治久安的国防军。
当时朱元璋的办法大体是这样的:兵士,每人赏官田五十亩。条件是当兵到老(六十岁);老了或死了以后,由儿子孙子一代一代地继承下去。每代只须有长子一人服役,次子以下作为“余丁”,也就是补缺的兵。不过这五十亩田也要纳税(称做粮),每亩二斗四升,但并不运到中枢朝廷或地方官府,而是集中储藏起来,预留为可能出现战事时的军粮军饷。
军官,每人封一个“世官”:最高的是指挥使,管一个卫,其次有“千户”、“百户”,管千户所与百户所,最小的是镇抚,有资格管一个总旗或小旗。千户有正有副,百户之下有所谓“试百户”。指挥使与正千户之间,有所谓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卫镇抚。
总而言之一共分作九等。
至于大军官有大功劳的,封为指挥使不够,那便封国公、封侯、封伯、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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