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让他无奈的是,随着研究范围的扩大,他发现自己离陈景恪越来越远了。
因为他开始分不清,哪些是陈景恪的想法,哪些是说话者本人的想法了。
就在他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大同世界》发行了。
他第一时间就买了一本回来研究。
前两篇的立意确实很宏大,然而他却非常无感。
对他这样务实的人来说,什么宏大立意都是虚的。
而且他压根也不信,真的有人能如此无私。
他更想看的是,陈景恪构建这些立意的基础。
也就是法礼基础是什么。
这才是了解陈景恪,了解新政,最关键的地方。
所以在看完前两篇之后,他毫不犹豫的翻到了第三篇。
名字非常简洁,就两个字:
人权。
杨士奇不禁眼前一亮,他有种预感,自己想要的答案或许就在这里。
连忙俯首读了起来。
这篇文章正如标题,就是讲人权的。
简而言之就是再说,人作为人应该享有哪些最基本的权力。
这些权力,又是谁赋予的?
陈景恪一如既往先是讲了历史。
点出古人对人权的认识很浅薄,认为生命是血脉赋予的,人权也是血脉赋予的。
和你血脉相连的人的权势,决定着你的权力。
奴隶的儿子是奴隶,权贵的而是是权贵。
前三十年看父敬子,后三十年看子敬父。
这都是血脉赋予人权的体现。
在这种法礼基础下,诞生了宗法制度,宗族、父母对子女拥有绝对的领导权力。
但这个理论,却忽略了‘天’的存在。
天地才是承载万物的基础,也是天地孕育了万物。
人也同样是天地孕育的精灵。
既然是天地所孕育,那天自然也会赋予人最基本的权力。
也就是‘天赋人权’。
那么天都赋予了人哪些权力呢?
首先是生命权,这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
其次,作为人享有最基本的人格。
所有人也都必须要尊重人格,因为这是天赋予人的权力。
……
接着,陈景恪又用大篇幅论证了天赋人权这个概念。
看到这里,杨士奇激动的连连拍桌子,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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