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罪”的原则。
甚至还有“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的说法。
这都是“礼”在“法”中的延伸。
冯一博闻言,却摇了摇头,笑道:
“窃以为,德以修身,法以律人。”
他认为,道德约束的是自己的,法律守护的则是做人底线!
“有法可依是为道,谨刑慎罚是为德,道德二者并行不悖。”
冯一博用道和德,来阐述法和礼的关系。
还说两者并不冲突,而且可以互补。
这样的比喻,让陈勤之不由微微皱眉。
可仔细一琢磨,却又觉得颇为贴切。
只是,贴切归贴切,他还是有些不能认同。
“大魏以仁孝治天下,自当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严刑峻法终究要为天下人所弃,强如大秦,亦二世而亡。”
读书人就是这样,动不动就说始皇帝暴政。
除了总爱说秦朝“焚书坑儒”之外,还总拿“严刑峻法”说事。
然而仔细查证就会发现,焚书坑儒纯属胡说八道。
完全是始皇帝在统一天下之后,还想统一思想。
而他厚待的儒家,却对此反对极为激烈。
就连《史记》写的都是儒家反对郡县制,惹得始皇帝大怒。
“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
可见,焚的是《诗》《书》,这事应该是有的。
但人家坑的可不是儒,而是术士。
至于所谓的严刑峻法,也在睡虎地秦简出土后得到了印证。
秦法一直处于修正之中,统一后算是严苛,却也是因时制宜。
之后的秦法,逐渐开始降低惩处力度。
说白了,任何朝代开国初期都是这样。
秦朝也只是乱世用重典,遵循的也是依法治国而已。
比如陈胜吴广二人失期,按照资料来看,类似的失期应处罚二甲,而非处死。
因为雨雪失期,更是会免于处罚。
所以就有一个可能,是两人利用下面人不懂繁琐的秦法,来逼迫大家一起造反。
甚至两人大概率都不是农民,不然哪来的姓氏?
就连司马迁的记录,也写的是陈涉吴广“世家”。
一般对于秦法的评价,都是“虽严且公,虽苛且正”。
秦法受时代所限,有其局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