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律法的第一部被佘向绮一搅和,居然要从婚姻法开始。这一段时间,盟主身边的“佘小妹事件”大家都看在眼里,当众人纷纷猜测佘向绮可能成为“盟主二夫人”之时,我抛出元乙“李代桃僵”,肯定能惊掉一众眼球。而我要灌输给全体尼国公民的,便是“一夫一妻”的理念。
无论地球上形成的哪个文明、哪个国家,当进入农业社会后,直到工业社会成熟之前,实行的几乎全都是一夫多妻制,只是叫法不同,无论是“三妻四妾”、“一夫一妻多妾”、“一夫四妻”还是“基督徒的表妹”,本质上都是一男对多女,反映出农业社会和早期工业社会这数千年里男性的绝对主导地位,而这也是由生产力所决定——在农耕和工业生产中,力气大、耐力足的男性占绝对主导优势,冷兵器为主的军队也全部由男性组成,因此,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等领域男人对女人的碾压优势必然带来极度不平等的治政理念,形成过去数千年间全球几乎统一的压迫制度——男尊女卑。
“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叠加“重男轻女”的社会风俗,带来的危害我再清楚不过。华夏数千年,男尊女卑的制度就像套在民众头上的一重枷锁,不仅束缚着华夏大地上的女性们,也反过头来对男性们的正常权利造成了影响。由于贫富差距,顶层的男性能够“占有”更多的女性配偶,直接挤占了底层男性的择偶权利,使最底层人民“讨媳妇”的困境绵延整个华夏五千年。而“重男轻女”的陋习进一步加剧了这种不匹配——即男多女少。
当家用不足是,出生的女婴总是被最先放弃抚养(在古代,弃婴、溺婴不违法,也不违背道德);灾荒年间,女婴成批成批的死亡,许多地区在战乱或灾祸过后,男女比例能够达到惊人的五比一!
此外,农业、早期工业对于劳动力的强烈需求使得每个家庭都倾向于生育更多的男孩,性别选择屡禁不止,直到——彩礼制度的兴起!
是的,你没看错,拯救无数女娃性命的,正是被众人诟病了多年的彩礼制度。在古代,彩礼的本质是在极度重男轻女的文化背景下为女孩定的价格,让性别比例受到经济条件约束,从而更好保障女婴的生存权利的一种不得已的制度设计。即使在现代,在陋习严重的部分地区,彩礼制度也仍大行其道。如若不然,则大量重男轻女观念仍然很重的落后地区就不会有多少女婴存活了。
在彩礼制度下,若一个家庭有五个儿子没闺女,当儿子们纷纷成长到适龄后,该家庭就陷入了无钱娶媳妇的窘境(起码没钱付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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