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发出了适宜的吃法。
内脏就不必提了,若是浪费一分,怕是要被痛骂3年。
大清的百姓很擅长烹饪,主要是因为穷困。
大块的肉当然好吃,可那多费钱。
扔掉任何一个部位,都令人心碎,就连羊骨头,都撬开将里面的骨髓挖出。
又把死面饼放在火上烧烤至金黄焦香,每人一叠。
众人欢笑,聊天。
话题很纯粹,无非是美食和女人。
至于说未来有什么打算,并未有人提起。
也许是文化不够,也许是觉得自己活不到未来。
总之,所有人都很享受这段自从出生之后,就从未享受过的惬意时光。
就连小橘都被这种气氛感染。
在众人之间绕来绕去,享受着各种手掌的照顾。
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耳朵向后折叠,尾巴高高竖起。
将自己拉伸出各种奇怪的形状。
以至于春寿都微微脸红,不知今日这四脚兽为何如此热情?
……
两天后,
那个傍晚成为了春寿挥之不去的噩梦。
运粮的队伍还没回来,大约是因为下过小雨的缘故。众人也不着急,依旧每天吃吃喝喝,聊点家常事。
各自家庭状况,籍贯,怎么加入白莲圣兵的,以前做过什么职业,遇到过什么奇闻异事,全部拿出来探讨了一遍。
篝火噼里啪啦,太阳仅剩下最后一丝余晖。
一步卒起身道:
“我去下个河,洗洗。”
又有一人想同行,于是俩人共同嘻嘻哈哈的走了。
半晌,变故陡生。
一队乡兵模样的人突然出现在了庄园外。
领头的正是春寿心软放走的那个文士服少年,厉声喝道:
“族叔,就是他们。”
几个乡兵扛着大抬枪,对准河里就是一枪,铁屑乱飞,河面鲜血翻涌~
“贤侄勿怕,定会帮你讨回公道,这些该死的教匪。”
“谢谢族叔。”
春寿在听到枪声的第一瞬间,就把厚木门给栓上了。
随后,郑九令和2个步卒也赶到。
仅仅是一探头,就差点被抬枪轰到。
“坏了。”
“遇到本地团练了,他们有火器。”
“人也挺多,起码几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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