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吉被凯质问,也苦着脸说道:“大佬,没办法啊。这里不是咱们的辖区啊!”
美国警察系统和中国不一样,美国警察的前身,能够追溯的源头是殖民地时期的奴隶巡逻队(SLAVEPATROLS)。这是美国殖民地时期一种由白人担任治安官的地方武装组织。与其说是治安官,不如说是庄园主的私兵。独立战争结束之后,美国参考英国的职业警察模式,在各大城市建立起了警察队伍。尽管有了职业化的警察,但是这些警察的原本人马基本上都是由各地的议会大老爷出资建立,本质上还是私兵。说是私兵,实际上是给美国人脸,说得“土”一点,就是地主老财的“还乡团”。以前是,现在依旧是。因此,美国警察天生就与平民水火不容,特别是黑人平民,当然这是另外的话题,这里就不做赘述。
单说美国的警察制度,就不同于全世界的任何一个国家,特别是和我们这种具有强而有力的中央政府的国家相比,美国的警察部门简直松散得有些不像话。在中国,警察这种国家公权机构受到的是双重管理。一个市级的公安局,要受到中央公安部到省公安厅的层层管理,同时市委也是市公安局的主要领导。这种双重领导的目的就是尽可能地限制公安部门的权力,以保证司法公正,警察能够成为服务社会和人民的团体。而在世界上的多数拥有正常治安状况的国家,也基本大同小异。除了和美国基本上一母同胞的加拿大外,基本上警察都是一个拥有极为严格组织关系的国家公权机构。在美国,国家级别的警察总部是不存在的,各州也没有能够统一指挥的权力机构。州有州里面的警察部门,归州长管理。地方上的警察完全归地方管理,市里面的警察大多归于市长或者议会管理。而到了镇上,镇警方的权力则是完全归到镇长这里。所以在美国早期的西部片中,就会经常看到镇长与当地的警长狼狈为奸的情况,基本上镇上的警察就是镇长的私人武装。
或许有人会问美国不是有FBI吗?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FBI的全称叫做联邦调查局,相当于是一个重在调查美国国内重大违法犯罪的“刑警组织”。但是警察的公权在刑事侦查这一块上只占到很小的一部分,大多数的时候FBI是插手不到地方治安问题的。而地方治安问题却是美国社会,平民与警察之间矛盾的核心。正是因为美国的警察部门各自独立,因此形成了一个个十分封闭的小团体。每个小团体之间给予“本位主义”的影响,很自然地就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权力文化。
在美国,联邦、州、县、市警察之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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