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准。
这话在挑选围巾的时候倒无所谓。
可现在是生死关头。
虽然在场众人没谁真正清楚,避开那扯碎血肉的幽魂后,同它们到了这河畔,还会有什么危险——但比起相信罗兰·柯林斯,这‘美人’,他们更乐意相信从头至尾都灼热闪耀的太阳。
金雀·伊文斯。
德里克·伊文斯。
或许今日之后,这名字就要在圈子里传开了。
“先生,我们得离开这儿,您清楚吗?”有人不耐烦了:“离开这儿,可不单靠脸蛋。更何况,我们怎么能相信一个瞎子?您能从镜子里看见自己的脸吗?”
有人低笑。
“…金玫…执行官先生,您还是…”女士们也有点忍不住:“若让伊文斯带领我们,不更好?我们不会将这事乱说,对不对?”
众人纷纷点头。
显然,这是个不同于德里克·伊文斯的软杆子。
他想做什么大家都心知肚明了——还是太年轻,太不入流,罗兰·柯林斯。
他想要当众表现表现,然后等获救,再出个不大不小的名——虽是伊文斯救了人,可只要「罗兰·柯林斯」参与其中,这名字就得时常挂在伊文斯后面,像狗屁股上的屎。
“分分时候,孩子。”
脾气不好的可不留情面了:“这不是您‘老朋友’或‘朋友母亲’的卧室,这是哪儿?这周围都是怪物!「金色罗萨」,先生,或者别的什么称呼,您总不能让我们都死在这儿——就为了您的脸面、您的名声?”
罗兰被一句一句压低了脑袋,耷在裤线上的手指轻轻弹动。
该另一个人出场了。
“我看也不一定。”兰道夫整了整领子,提起手杖走到罗兰身边:“我信任我的朋友,他判断也从未出过错——既然他有更好的提议,为什么不能叫他讲讲?”
“我们没有时——”
“不差这一点时间,先生。您刚才辩论起来浪费的时间足够您在卧室里折腾四五個来回了,对不对?”
勃朗特下意识用指头碰了碰贝翠丝的胳膊。
“怎么样。”
贝翠丝:?
那被反过来侮辱的男人气急了,他可没有老年人的耐性:“好啊,那就让我们听听,您的朋友能有什么高见。”
于是,视线再一次集中到羞涩胆怯的青年脸上。
这回更锐利,逼的人要上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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