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剑,这本就是蓝狐自己的佩剑,其剑斩杀过敌人等于饮了血,手握钢剑的他顿时有了底气。
正常逻辑下漂流的船队遇袭应该加速逃命,法兰克战士竟清一色反其道而行,甚至于汉堡伯爵自己也嗷嗷叫地登岸。
箭矢依旧在河道上乱飞,射箭者很不讲道理,即便看到穿着黑袍的教士依旧行瞄准射击之能事。
蓝狐把剑挂在腰里,双手捧着木板竭力做掩护。埃斯基尔还念念不忘他穿上的行李,瓦迪毫不惯着,抓着这老头的衣服就向岸上揪。
森林给了弃船的战士掩护,然乱战又在林间发生了。
一群穿着粗布衣的绿林好汉分明是有备而来,当他们气势汹汹从藏匿地窜出来,身经百战的汉堡伯爵就知大事不妙。
伯爵是这里最为尊贵的贵族,亦是北境的军事长官,自然在指挥打仗方面有些本事。
“你们这些为了打仗昏了头的傻瓜们,敌人有备而来,你们是自己向陷阱跳。现在听我指挥,聚在一起握紧剑,所有人不准再乱跑。”
多数人很愿意听伯爵的话,五十名法兰克福侯爵派来的护送士兵在遇袭之刻已经死了多人,岸上的混战又有几人被杀。
伯爵这番组织起包括自己亲信在内的约莫五十名战士,他也赫然发现那个变得瘦了不少的罗斯人蓝狐,竟也摘下罩袍手里也握上一把剑。
“是你!约瑟夫蓝狐,你居然做战士?”伯爵大吃一惊。
“我别无选择。”
“圣徒呢?”
“埃斯基尔很好,就是受到惊吓。你的人已经把他包围保护起来了。”
一介皈依的教士成了士兵?也许这个蓝狐在之前也是一个诺曼战士。伯爵顾不得多想,现在情况特殊,多一个战士多一个照应。
法兰克王国军队奉行的也是蛮族打法,先是组成盾墙冲击,冲垮敌人就是单兵乱战厮杀。法兰克军之所以强盛一时就在于拥有的骑兵部队,相比于骑兵,步兵的作用正变得像是添头。
伯爵罗伯特在近岸的林子里把人员组成一个圈,那些穿粗布衣的持剑人嗷嗷叫地冲上来。双方开始乱战,虽不是彼此有何仇怨、虽不知对方的身份,伯爵罗伯特觉得此生已经遇到危局,一个疏忽就是客死他乡。
奈何当战斗打起来伯爵才意识到,那些看似武装农夫的家伙,粗布衣之下竟套着镶嵌铁片的牛皮甲。
难道是法兰克福侯爵偷袭?不能够啊!这里的护卫者多半还是侯爵的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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