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湛蓝的眼睛炯炯有神盯着北方。
年轻人愤然拔出他的镶宝石铁剑,此剑意义非凡,它代表着家族继承,亦是象征着父辈祖辈过去的辉煌胜利。
带着全由家乡人构成的骑兵军团,他意气风发。
“那慕尔城的勇士!不辱祖先的光荣!为了荣耀!为了信仰!为了道义!为了国王!也为了被杀害的无辜民众!杀死诺曼人!我们走吧!”
一瞬间,整个拉蒙高军声势大振,战士在呐喊,战马集体嘶鸣。
相对的伯爵也为自己挑起来的高涨情绪所感染,战士们越是呐喊,他就越觉得自己的勇气能带来光荣胜利。
茅草屋再也掩藏不住这支四百余人的骑兵部队,他们就是整个拉蒙高伯爵领最精锐的军队,全领地的骑士带着自己的精锐扈从,配合着伯爵家族骑兵,整合成一支兵力近似于国王麾下常备军旗队的军事力量。
这一战拉蒙高伯爵精锐进出,即便眼看着登岸的敌人越来越多,年轻的吉尔伯特仍旧认为自己占尽优势。
他一马当先举剑冲锋,身后的骑兵紧随其后,他们从多个逼仄巷道变魔术般出现,四百余骑在青草覆盖的河畔战场引得大地都在震颤。
一团庞然大物出现,所有登陆的罗斯联军战士大吃一惊。
不过在短暂的震惊之后大伙儿又纷纷保持镇定。
阿斯卡德呲着牙,拔出宝剑与他的兄弟们站在一起:“都稳住!盾墙!稳住。”
他迅速安排一下,训练有素的十字弓手纷纷站成三排,他们背着圆盾腰旋佩剑,虽然手持十字弓显然面对骑兵射击的机会只有一次。
距离稍远一点,然骑兵的冲击速度很快。如今罗斯王国的骑兵正在膨胀,本就会骑马的阿斯卡德懂得很多,他的自信也来自于此。
第七旗队的战士们开始了他们的三段击,而他们也是最先发动反制的队伍。
遂在冲锋的吉尔伯特这里,他发觉诺曼人的反击来得比自己预想的快得多。
反曲弓改造的轻型十字弓发射的破甲箭可以在较远距离内仍能保证一定杀伤力,但拉蒙高军也不是傻子,既然要全力冲击,前排的战士不仅披着锁子甲,还要穿戴保护躯干的布面甲的马甲,乃至战马的前胸都挂着布面甲,战马额头一样套着一层铆接铁片的硬皮革。
箭失噼里啪啦打在战马身上,却有一些箭簇凑巧扎入战士甲衣的缝隙。
受伤的骑兵咬紧牙关就将各自的骑矛夹在腋窝里,完全以殉道者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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