猾。试想,如果所有的瓦良格军队遭遇重大损失,以惨胜夺取胜利,这样仍能得到巨大权力?”
“这……我没多想过。”
“大叔,你也不必多想了。”菲斯克耸耸肩:“罗斯战无不胜,我的骑兵是王国里最精锐的部队,从来只有我军蹂躏他者,即便是法兰克也将再次被罗斯骑兵击败。”
年轻人并非狂妄,过去才半年的格涅兹多沃和斯摩棱斯克突袭战,罗斯骑兵的确在单方面杀敌,他们锐不可挡。
人数最多也最乱糟糟的拉脱维亚军,这群麻烦事比较多的家伙坐着长船率先过河并在岸上集结等待。
罗斯用尽可能多的船只将之运了过去,接着再调集全部的长船谨慎将战马运到对岸。
虽说仅仅是渡河,由于船只数量还是有限了些,联军在一日之内全部抵达道加瓦河左岸,并未利耶卢佩河右岸。
现在位于联军正南方的位置是一片过分茂密的森林,人员进入其中若是经验不够丰富必然迷路。森林中又散落着大量泥塘,其中处处是腐烂朽木,若是在秋季这样的环境过于肃杀了。
如今正是初夏,气候极为适宜,由于春季融
雪期已过,泥泞的大地恢复干燥,利耶卢佩河畔又成为天然的草甸道路。
已经没必要再令大军集结排队站好了,站在菲斯克的立场,他可不觉得联军里兵力最多的拉脱维亚人可以排成完美的矩阵队形。
他骑着马带着随从们围绕着联军的聚集地兜了一圈,与各村派来的指挥官们做了些交流,就匆匆下达的进军命令。
他向着利耶卢佩河上游举起拳头:“骑兵!我们走!”
于是,三支已经养精蓄锐数月的骑兵队,他们全服武装特别穿戴上洗干净的罗斯战袍。事实上连斯特坎德手下的丹麦人也都完成换装,利用里加本城的纺织印染能力,战士们纷纷在甲衣外面套上素白的布袍,再在胸口以蓝色布条缝上巨大的X图绘。
联军准备了一大批旗帜,以至于菲斯克的骑兵人人挂旗。
马鞍上插着一根轻便的用北欧山杨木制成的木杆,用缴获自斯摩棱斯克的破矛头突击打造出一批骑枪。这种骑枪虽然很劣等,以至于骑马冲刺用它戳中敌人后枪头几乎必断,聪明的菲斯克倒是察觉到它的优势所在——枪头一触即断,省得骑枪把我的骑兵给带下马。
骑枪突袭并非罗斯骑兵优选战术,菲斯克故意这么干只是为了壮声势。
每一骑树立的骑枪都挂着一面小型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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