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帜,它在风中猎猎作响,而骑兵们头盔上特别插上的大雁羽毛更是随风摇曳。
没有经过煮
沸脱色处理的亚麻和椴树皮等纺织原料,它纺织的布总是棕黑色调,显得拉脱维亚战士们有一种下等的质感。
反观罗斯骑兵,以及在河面漂着的萨列马岛军和丹麦社区军,大家穿着衣服是一片蓝白色调,在墨绿色森林为主的世界里显得格外扎眼。
而这,也是奥斯坦一行第一次见到罗斯军的集结。
它们还仅是罗斯人的一小部分,可感官上这样大军已经要毁天灭地了。
奥斯坦见过马也见过骑马者,偏偏没有见识过大规模骑兵军团的行动。
一片长矛林与战马共同移动,这些骑兵人手一张弓,马鞍的左右箭袋塞得足够满。
更令他惊异的是骑兵全员配备马镫,如此高级的工具在罗斯根本算不得什么吗?
虽然是随着罗斯军的长船在河面漂,奥斯坦一行的眼睛始终盯着岸上的骑兵,心想着:“我幸亏没有和这种强者为敌。”
很快,骑兵与船队就将后面的拉脱维亚步兵甩在身后,由于利耶卢佩河的河道逐渐变得曲折,那些战士渐渐淹没在森林中。
利用当日最后的白昼时间,快速赶路的联军就已经冲出去很远。
当入夜扎营之际,先锋的骑兵与船队已经和后方步兵拉开了距离。
联军在平坦河畔处纷纷找到合适的宿营地,当下游位置的天空被照得通红,先锋位置的菲斯克由此看明白了那些人的基本位置。
“果然是一群慢吞吞的家伙。”围在篝
火边回望后方,事情尚在情理中,菲斯克对他们仍是不屑。
“现在只能靠我们了。”斯特坎德道。
“足够了。喂。”菲斯克踢一下有权坐在篝火边与大人物共进晚餐的奥斯坦,“你来的时候就是走得这条路?”
“当然。”机灵的奥斯坦急忙昂起胸膛:“诸位放心,我会保证把你们带入目的地。”
“要的就是你这句话。你瞧瞧自己,现在已经换上我们的衣服。包括你的两个儿子,你们全都是说着诺斯语的丹麦后裔,在未来战斗一事上可不能含糊。你们必须作为一个战士。”
“我懂。不会把事做好。”
奥斯坦一行本不想打仗,现在是不打不行了。他们被迫换上罗斯的板甲衣坎肩,外身再套上新作的布袍,若非自带圆盾上的图案与罗斯惯用的不同,站在原地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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